住院须知

尊敬的患者、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、授权委托人:

您好!欢迎您入住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,感谢您对医院的信任和支持。

“以病人为中心”是我们一贯的服务宗旨,现将住院患者须知通知您,希望得到您的理解和配合,让我们共同创造一个温馨的就医环境,使您早日康复。



入院须知



您享有的权利和义务:


一、在我院就诊中您享有的权利:

1、您享有医疗救治、预防保健服务的权利。

2、您享有知晓疾病诊断、病情进展、医生建议的诊疗方案、费用、相应风险、疗效及愈后的权利,医护人员会将有关情况向您说明,如您有不明之处,请及时提出请医护人员解答。您对医生提出的诊断及治疗方案享有选择权和决定权。

3、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或需要帮助时,请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护人员,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通知护士站,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、护理服务。

4、您可书面委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作为您的代理人,代您行使相关的知情同意权利和诊疗选择决定权利。

5、您有权复印法律规定范围内的病历资料。

6、我院尊重您的隐私权,您可以要求医生对您的病情进行保密。

7、我院规定,工作人员不得收受“红包”及其它礼品,请您监督,有违反者,请举报至医院纪检监察室,电话:0917-3619056。

8、我院在每个病房都设立了意见箱,欢迎您及家属对医院工作提出宝贵意见,以及时改进我们的工作和服务。

9、如您对医疗服务有不满意之处,请及时向科室反应解决。如发生医疗纠纷,您可向医院接待投诉部门病友服务中心反应并解决,电话:0917-3296620。

10、欢迎您对我院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、质量进行监督。


二、在我院就诊中您应履行的义务:

1、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、地址、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。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自负。

2、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,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、既往病史、诊治经过、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。凡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延误诊治、费用等后果自负。

3、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,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,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录,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垂询。

4、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规定,请勿擅自离开病区、医院及外宿,以免发生意外。由于您擅自离开病区、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自负,我院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5、医护人员查房、治疗时间请您不要离开病房,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做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。

6、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查、特殊治疗、手术时,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,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,文书一经自愿签署,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,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

7、为配合治疗,住院期间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为您合理定制饮食,请您遵守。

8、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、按时出院,出院后,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、休息并且保证定期复诊。

9、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,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,我院不承担责任。

10、您不能要求医护人员为您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。

11、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、购药、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,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。

12、为确保安全,严禁在病区、病室内吸烟、饮酒,严禁使用电炉、电饭煲、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,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,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。

13、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,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,病室不得反锁、拴死。

14、病房为公共场所,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、现金、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,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。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,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15、普通病人不得陪住,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陪住医嘱,陪住家属应严格遵守医院的相关制度和规定。相关问题请咨询主管医护人员。患者及亲属请遵守探视制度,未经主管医师同意不得自行留宿、陪床。

16、请您爱护公共财物,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、清洁,维护病房安全、安静,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。

17、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,医院将依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,或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,您应该积极配合。

18、请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、人身权。

19、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。

20、我院是宝鸡地区唯一一家承担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医院,请您积极配合临床教学工作。临床教学活动涉及到门诊和住院的相关医疗过程中,我们在临床教学活动中将充分保护您的隐私。感谢您对我院临床教学工作的理解以及对医学人才培养的大力支持。




入院宣教


环境介绍:

厕所、水房、食堂、开水房、电梯、辅助设施、医办室、护办室、呼叫仪的使用方法,为了使您在住院期间一切顺利,请您爱护各项设施,若有疑问,我们会随叫随到。


作息介绍:

医院是公共场所,为了您和其他病友早日康复,请您配合遵守以下作息时间:

1、集中治疗时间:上午8:00开始。

2、夜晚熄灯时间:夏季10:00开始,冬季9:00开始。

3、全天供应开水。

4、探视时间:14:30-19:00。


日常介绍:

为了使您有一个安静、整洁的休养环境,请您遵守如下规则:

1、住院期间请勿外出,如要执意外出,请向医生请假,注明请假原因、外出时间,本人或监护人签名后交值班护士保存,并按时返院。外出期间发生意外,医院不负任何责任。

2、请勿在病区内吸烟及随地吐痰,并告知您的陪人及探视者。

3、为了保持病房整洁,请将所带物品按要求放置在统一位置,多余物品请让家属带回,若无法

带回者,可交库房统一保管。请将垃圾及用过的水倒入水房中,并保持下水道通畅。如果有困难者我们可以提供帮助,请勿从窗口扔下。

4、为了您住院期间的方便,我们为您安装了空调、电视机,请爱护它们,若损坏照价赔偿。

5、医办室、护办室是办公场所,治疗室是进行治疗配药的地方,为了您的治疗安全,未经允许,请勿入内,并不得私自翻阅医疗文件,若想了解病情,我们每天24小时有医生值班,请向他们咨询。

6、为了您明白您的花费,我们每日发放一日清单和双处方,请您认真核对,及时交纳住院费用。

您若为医保、农合疗等保险病人,请及时到医保科办理相关手续。请您24小时在院,市医保处、农合办经常检查参保病人是否在院。为了您顺利报销,请您遵守保险条例。


安全介绍:

1、为了您的安全和确保疗效,请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,按时接受治疗和护理措施。未经医生同意不得私自服用外带药物及请院外医生会诊,以免发生意外。

2、请保管好自己的钱物,非必须最好不要带入病房,小件物品如手机、手表、首饰请勿离身,千万不要放在洗手、洗漱的地方,因为这样容易丢失。

3、 请勿使用电炉、电热毯、电热杯,勿私拉电线,这样容易发生危险。

4、下床行走时,请注意不要滑倒,需要帮助时,请随时呼叫。

5、请您遵守医院集中治疗的时间,在这段时间我们安排了充足的人员来完成病人的治疗,假若您有事不能按时接受治疗,请向医生请假。若您未通知,浪费的药品由您自付。

6、假若您在病房进行手机充电、使用电脑等贵重物品时,由于意外和不可抗拒的情况下,医院不负责任。

7、假若病人精神、心理等方面有异常的情况及行动不变者,请监护人陪护,并如实将病人情况反馈给医生。若监护人未尽责,与医院无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