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机构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公告

2021-08-27纪检监察室

为进一步整治医疗机构群众身边的突出腐败行为、不正之风,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急难愁盼问题,现专项受理相关投诉举报,特此公告。

一、投诉举报内容

(一)医务人员诱导强制消费药品耗材的行为,医务人员收取药品耗材器械回扣行为,医疗机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财物,放松监管违规审批的行为。

(二)医疗机构欺诈骗保行为,医务人员索要收受红包行为,医务人员不合理用药、不合理检查等行为。

(三)群众看病就医“三长一短”问题,群众就医体验满意度不高问题。

二、投诉举报方式

(一)电话方式

陕西省卫生健康委:029-12320

宝鸡市卫生健康委:0917-3260248

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:0917-3619056

受理来电时间为法定工作日9:00-17:00

(二)书信方式

陕西省卫生健康委:西安市莲湖路112号陕西省卫生健康委1-2-2办公室,邮编710003

宝鸡市卫生健康委: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6楼622室,邮编721004

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: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4号纪检监察室,邮编721006

(三)电子邮箱

陕西省卫生健康委:wjwygj@shaanxi.gov.cn

宝鸡市卫生健康委:bjwjhf@163.com

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:bjyy409jcs@163.com

三、相关要求

(一)投诉举报必须提供明确的时间、地点、科室、人员、具体事项内容。

(二)举报人对投诉举报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,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。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单位。

(三)有关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。对泄露情况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,一经查实,依法依规从严惩处。

西安医学院附属宝鸡医院